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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律師證書之程序及相關注意事項  

雖然現在律師錄取率跟過去相比高得嚇死人,不過,看到自已終於榜上有名的那刻,想必考生們的淚水仍是嘩啦啦地噴出,心中那飄啊飄的大石頭也總算能夠安心落地一陣子了。

姑且不論接下來要面臨的是就業現實:找實習及找受雇,從考上的那刻起到最後正式取得執業資格的那段時間,仍必然得噴掉不少錢在蒐集"證書"這件事情上,彷彿自己是RPG故事裡的勇者,不斷地蒐集寶物,過關斬將,才能終於迎戰大魔王(就業現實)!

 

【第一張證書】

首先,確定自己通過律師高考後的一星期左右,會收到考選部寄來的通知書,通知你(妳)要繳交證書費,才能取得「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

這張「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在101年時的證書規費是512元,由「考試院」印製寄發,既然未要求新科律師們繳交照片,上頭自然也不會附照片。

無論如何,「及格證書」是你(妳)展開冒險旅程的原點,取得後才能繼續往下一關挺進喔!

 

【第二張證書】

再來,取得「考試院及格證書」後,就可以拿這張及格證書向「法務部」申請「律師證書」。

這張「律師證書」會花掉你(妳)1500元的大洋 ( 收取名目是證照費 ),並且會附上2吋的大頭照 ,相關的申請程序可參考法務部網頁上的說明 (https://www.moj.gov.tw/cp-199-61956-fd517-001.html )。

一般來說,律訓基礎訓練時律訓所的周小姐會告知班代統一幫全班同學一起向法務部申請,並於律訓結束前發放(記得要感謝辛苦的班代親自前往法務部送件、取件),當然你(妳)也可以搶先在取得「考試院及格證書」後就自己申請啦。

 

「律師證書」的意義有二:

1. 可以在法務部的律師查詢系統 (http://service.moj.gov.tw/lawer/baseSearch.aspx) 上找到自己的名字 (虛榮感&真實感!)

2. 完成5個月的實務訓練(也就是一般所說的律師實習)後,需要具備這張才能夠去換下一張證書──「合格證書」。

不過,取得「律師證書」,可不等於就是執業律師!凡經律師考試及格者,都可以向法務部提出申請 (即便你(妳)尚具備公務員身分),但必須要完成律師職前訓練合格 (職前訓練期間,就不能兼任公務員了),才可以執行律師業務。

 

(※ 囉嗦一下,考上後不妨花點時間逛逛有關自身權益的「律師研習所」網頁 http://www.twba.org.tw/tran_01.htm,好好地把「律師職前訓練規則」、「學習律師實務訓練應行注意事項」等規定看熟吧!)

(※ 題外話,因為以後的及格證書及公會會員證書也都會貼大頭照,所以,遇到要交大頭照的時候,不要省錢,好好地去拍張好看的大頭照吧,不僅於求職時可用,重點是別讓這些跟隨一輩子的證書上留下遺憾 XD )

 

【第三張證書】

好不容易,你(妳)快快樂樂地度過1個月律訓所的基礎訓練,也戰戰兢兢地完成了5個月的實務訓練,並且取得了指導律師 ( 環抱著對待指導教授一樣崇敬的心 <3 ) 的成績評定表、實務訓練證明書、五個月份每月一份的互動檢視表及2-3份書狀證明後,終於,你(妳)將迎來第三張證書──「律師研習所結業合格證書」!(這張是免費的,溫韾 >///<)

這張「合格證書」的重要性,恐怕是律師放榜時新科律師們誰都想不到的,有了它,你(妳)才能「登錄法院」及「加入公會」,然後正式執行律師業務打怪去XD 只要已完成所有律師職前訓練程序,就可以向律訓所周小姐提出申請,原則上可以當場取件,所繳交的大頭照也會當場貼上並蓋鋼印。

 

附帶說明,由於律訓結束前的考試要2個星期左右講師們才會考完考卷,並由律訓所統計出成績,所以,如果你(妳)是先完成「實務訓練」(實習) 才進行「基礎訓練」 (律訓) 的新科律師,仍必須在律訓結束後拖上2個星期左右才可以拿到「合格證書」。

為了爭取取得執業資格(加入公會+登錄法院)的時間 (因為有的律師事務所,在你(妳)無法正式以律師身分出庭前,是不會給你(妳)受雇律師的薪水,仍只能領到實習律師的薪水),記得要在律訓期間就把證明自己完成實務訓練應備齊的文件準備好,於律訓期間交給律訓所周小姐讓她當場檢查,這樣才能在律訓成績出來後的第一時間拿到合格證書,並於當天立刻辦理加入公會及申請登錄法院的手續!

 

( ※ 又是有點囉嗦的題外話,律訓最後的考試還是要好好考啊,雖然沒考過律訓所會通知你(妳)補考,最終還是可以順利及格結業,但是全班都會知道你(妳)是那幾個少數要補考的同學...)

 

【第四張證書】

取得「合格證書」後,就可以向地方法院申請「登錄」並加入公會啦。廣義來說,第四張證書應該是由地方法院准予在本院登錄執行律師職務的公文函,不過那只是薄薄的一張紙,所以,嚴格認定的話,你(妳)的第四張證書可能會是「XX律師公會會員證書」!同時,也恭喜你(妳)可以正式掛上律師之名執行律師業務了!

 

登錄法院費用視各地院規定 (例如:台北地方法院無須費用),且只須向任一地方法院申請登錄即可,但加入各地律師公會就不同了,每個律師公會都有其不同的入會費 (2萬多至5萬元不等)月費規定,以102年的台北律師公會為例,主區會員的入會費是23500元,每個月要繳750元的會費 (已改為700元,且新進會員前三年且年齡未滿30歲者月費折半為350元;又台北律師公會106年10月20日以一O六北律文字第1503號函表示因北律已退出退全聯會,不再代收及轉繳全聯會會費100元,從而北律每個月會費降為600元),因此,要加入哪個律師公會,恐怕得好好衡量囉,相關文件及作業程序,亦可向各律師公會及地方法院網頁查詢。

 

 

最後的小囉唆:加入各地方律師公會時,務必仔細確認該公會的相關規定,例如,臺中律師公會就有一個跟別的律師公會很不一樣的規定,它的會員資格認定不是以繳清文件及入會費之日為基準,而是必須等公會內理監事決議通過後才算!是否已取得會員資格可是涉及遭懲戒的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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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給新進律師們的補充:

1. 大家暱稱的「全聯會」,全名是「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是「律師公會」的全國聯合會,而不是「律師」的全國聯合會。

2.目前每位律師都只能以個人身份加入各地方的地方律師公會,然後,全聯會會依其會員 (即各律師公會) 裡面的律師人頭,每人抽100元。所以在現行制度下,如果你為了案子,必須加入台北律師公會、基隆律師公會、宜蘭律師公會,就必須繳交三個公會的入會費以及每個月的月費,然後,你也等於是向律師公會全聯會繳交了3個人次的「律師人頭稅」,真的為全聯會經費挹注貢獻良多啊,但很可惜,全聯會看不到你/妳的貢獻,無法頒獎狀給你/妳XDD 

 

106年下半年台北律師公會宣布退出全聯會的新聞在律師圈沸沸揚揚,真摯地希望鼓勵大家可以想看看,現行的公會制度是否合理?從而也鼓勵大家進一步思考,「單一入會,全國執業」的立論及反對理由,究竟是哪一方比較站得住腳。這個議題攸關每位律師的權利,私心希望各位新進律師們能一起關注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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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如何在取得合格證書當日,便完成加入台北律師公會及申請登錄法院的程序,敬請期待以後說明啦XD

本文作者:廖婉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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