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學位論文考試流程 (論文口試準備及注意事項) 

一、前言:

* 參考自2014年6月的台大法律學院學位考試程序。

* 相關文件請自學校或院內網站下載。

* 台大其他系所或其他學校學位考試流程請以自己學校及所方規定為準。

* 依序分以下五階段說明:校內學位考試申請、舉辦論文研討會(俗稱論文發表、論發)、決定口委及口試日期、論文口試、繳交論文及離校手續。

 

二、說明: 

Step 1內學位考試申請

¨期限:學期 11/30前,下學期4/30
¤務必謹記台大校方要求的四個重要日期:「申請考試截止日」、「舉行考試截止」、「撤銷考試截止」、 「繳交論文截止」。
¨程序:
¤myNTU網站線上申請,需填寫論文題目,惟仍可於嗣後更改論文題目。
¤列印出「國立臺灣大學10X學年度第X學期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書」,拿給指導教授簽名
¤將申請書歷年成績單(修習外所學分12學分以上者,需另附承認外所學分申請書)交給系辦助教。

 

Step 2:舉辦論文研討會

¨期限:法學院網站上雖寫上學期 12/15前,下學期5/15前,惟並非強制規定,與指導教授約定好即可
¨事前程序:
¤與指導教授敲定舉行日期後,去系辦借教室(場地借用單需要指導教授簽名,建議前後至少多借30分鐘)。
¤填寫「研討會時間公告」寄給系辦助教(請助教協助發公告信)。
¤找好擔任紀錄及主席的小天使們,邀請朋友參加。
¨論發當天:
¤自行印好「論文研討會記錄單」 (當日的簽到單)及簡報講義。
¤提早進教室,調整投影機、確認螢幕顏色、開空調等。
¨事後程序:
¤論發結束後須繳交「論文研討會記錄單」 (不含發表人及指導教授,至少5參加)及「論文研討會發言記錄」(無固定格式,至少一頁) 。
¨補充說明:
¤位教授可以接受自己學生舉辦論發的標準不同,有需論文初稿完成者、亦有僅須確定論文大綱者,需與自己指導教授確認。
¤一般都會準備製作簡報檔案,是否印給出席者自己判斷,但一定要印一份給老師。
¤準備餐點並非必要程序,量力而為。通常情況下,教授會比較喜歡吃水果而非甜點飲料,建議可向同門學長姐詢問老師習慣。
¤經驗傳承的重要性:趁著年輕時,報名參加一下同門學長姊的論發及論文口試是有必要的!

 

Step 3:決定口委及口試日期

¨期限:
¤法學院網站上雖寫上學期 12/31,下學期5/31前,惟非強制規定,只要在台大校方所訂的「舉行考試截止日」前舉行口試即可
¤院內要求至少於口試日期前二週繳交「口試委員建議名單」。
¨程序:
¤與指導教授確認口委名單、口試日期,並至系辦確認場地(填寫「場地借用指導教授簽名),確定於口試當天擔任自己的口試助理 (小幫手) 的同學名單後,填寫「學位考試委員推薦名單」 (需請指導教授簽名)並繳交至系辦。
n於口試當天擔任助理的同學,須提早半小時至系辦領取口試所需文件及校外口委的車馬費、收據等。
¤自行列印「校外口試委員邀請函」給助教用印並領取「校外委員聘書
¤填寫口試時間公告」寄給系辦助教(請助教協助發公告信)。
¤送口試本、校外口試委員邀請函及校外委員聘書給口委。
¨討論並決定口委名單
¤可在論發結束後與指導教授商談預定口試日期及口委名單事宜。
n口委含指導教授最少3人,最多5人。
n口委資格:台大「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第5條之規定
¤大部分教授都有常配合的口委,若教授沒有特別說明,則要自己搜尋口委名單並與教授討論。
¤聯絡口委名單上之老師,詢問是否有空
¨致送口試本給口委:
¤如無特別默契,一般以口試前2週送達口委為妥。
¤口委老師約親自致送論文口試本拜訪老師的時間、或者郵寄地址。
¤郵寄內容物:卡、口試校外口試委員邀請函、校外委員聘書、台大地圖。
n可以在口試本第一頁貼一張小紙條 (便利貼) 提醒老師口試時間與地點。
n再次提醒口委若有開車請務必攜帶邀請函及聘書,可免收停車費
¤郵寄致送者,寄後記得寫e-mail與口委老師確認是否收到。
¤若口試委員為初次至台大口試者,提醒口委口試當天須填寫身分證字號及郵局/銀行帳號

 

Step 4:論文口試

¨口試前的準備:
¤與指導教授討論口委可能會問的問題、報告時間 (一般以二十分鐘內為妥)流程、餐點準備注意事項等。
¤製作簡報、模擬演練、製作勘誤表或補充(視情況需要)
¤確認餐點。
¨口試當天:
¤自行列印「碩士論文審定書(最後須放於論文內) ,準備錄音筆。
¤建議提早1小時抵達教室,開空調、布置場地、投影機試播 (確認簡報配色),時間許可還可再順便演練。
¤口試前半小時,小幫手去系辦拿「口試評分表」、「口試委員簽名」、「口委的車馬費&收據」 等口試相關文件。
¤視情況需要接送口委,校外口委可能會找不到場地。
¤委抵達後,立即交付車馬費並簽收收據。
¨事後程序:
¤當天,小幫手協助將口試委員簽名口試委員評分繳回系辦。
¤之後須繳交「論文口試記錄」(無固定格式,至少一頁)
¤口試餐費可向系辦報帳 (記得要向店家索取收據),正餐時段每位口委上限100元,非正餐時段每位口委上限60元。
¤口試結束後,盡快依指示修改論文,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始印製論文定稿最終版本。
n台大校方要求繳交3本,且可繳交平裝版。
¤致送論文定稿及謝卡給口委。
 
撤銷學位口試 (希望不會走到這一步>"<)
¨期限
¤須於台大校方規定之撤銷考試截止日前。
¨程序
¤上網申請學位考試且將申請書交至系辦公室者,若決定不在本學期舉行口試研教組網站下載撤銷考試申請書,填妥後由指導教授簽名,並繳至系辦公室
¤撤銷考試不會有任何不利,但若未撤銷將會給予10分。

 

Step 5:繳交論文及離校手續

¨期限於校定繳交論文截止日前完成論文上傳,離校手續可以再稍晚
¨程序: 
¤參閱總圖網頁「學位論文繳交及離校手續注意事項」,http://www.lib.ntu.edu.tw/node/103
¤登入myNTU畢業生離校手續系統依序辦理。
¤包括:上傳論文電子檔及繳交紙本論文、還清圖書並繳清滯納金、歸還碩士袍、完成系辦要求程序 (例如歸還研究室鑰匙)等。

 

¨建議可自行將論文電子檔全文授權給國家圖書館建置的「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如果口試通過還不想離校者,記得依規定填寫單據,且先不要繳交論文至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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